出租人在使用租賃物時是否不承擔對第三方的侵權責任?《合同法》第246條規定,承租人占有租賃財產期間,租賃財產給第三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,出租人不承擔責任。根據中國《民法通則》的規定,侵權責任通常有四種類型:
1。產品責任
根據《民法通則》第122條,如果租賃財產因自身缺陷給他人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,租賃財產的供應商或制造商應承擔賠償責任
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答案。如果物品的處理在租賃過程中給承租人造成了一些損害,出租人一般不承擔賠償責任。相關使用規定已在租賃合同中約定。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,可以在律霸網站上咨詢相關律師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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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西劍化犁律師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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